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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北廣精儀 | 價格區(qū)間 | 1萬-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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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類別 | 國產 | 應用領域 | 能源,電子,交通,汽車,電氣 |
數(shù)顯氧指數(shù)分析儀纖維增強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氧指數(shù)法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纖維增強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之一一-氧指數(shù)法的試驗裝置、試驗步驟和結果計算。
本標準適用于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和碳纖維增強塑料的氧指數(shù)法的測定。
本標準僅適用于評定本標準規(guī)定條件下材料的燃燒性能,但不能評定實際使用條件下材料的著火
危險性,不適用于評定受熱后呈高收縮率的材料,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446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方法總則
GB/T 3863工業(yè)用氧(GB/T3863-1995,eqvTOCT 5583,1978)
GB/T 3864工業(yè)氮(GB/T 3864-1996,eqvTOCT 9293;1974)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氧指數(shù)oxygen index
在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下,在氮氣和氧氣混合氣體中(23±2)℃時,剛好維持材料燃燒的最小氧濃度,它
以體積分數(shù)表示。
4原理
將試樣垂直固定在燃燒筒中,使氧、氮混合氣流由下向上流過,點燃試樣頂端,同時記時和觀察試樣
燃燒長度,與所規(guī)定的判據(jù)相比較。在不同的氧濃度中試驗一組試樣,測定試樣剛好維持平穩(wěn)燃燒時的氧濃度,用混合氣中氧含量的體積分數(shù)表示,
5試驗裝置
5.1氧指數(shù)測定儀
氧指數(shù)測定儀示意圖如圖1所示。
5.1.1燃燒筒
最小內徑75 mm.高450mm,頂部限流蓋出口的內徑為40mm的耐熱玻璃管。垂直固定在可通過
氧、氮混合氣流的基座上。底部用直徑為(3~5)mm的玻璃珠充填,填充高度為(80~100)mm。在玻
璃珠上方放置一個金屬網,以防下落的燃燒碎片阻塞氣體人口和配氣通路,
5.1.2試樣夾
能固定在燃燒簡軸中心位置上,并能垂直夾住試樣的構件。試樣夾及其支撐物的輪廓應光滑,使引
人氣體的喘流最小化。
數(shù)顯氧指數(shù)分析儀
符合標準: GB/T 2406-93 GB/T 5454-1997 GB/T 10707-2008
ASTM D2863 ISO 4589-2:1996
3.1 測量范圍:0—100%/02。
3.2 分辨率:0.1%。
3.3 測量精度:±0.4%。
3.4 燃燒筒內徑75mm,總高度450mm。
3.5 氣體流速(40±10)mm/s。
3.6 點火器火焰長度(5-50)mm可任意調節(jié)。
3.7 氣源:不低于98%的氧氣和氮氣。
特點:采用進口氧傳感器,試驗結果用數(shù)字顯示
前言
本標準代替GB/T10707--1989(橡膠燃燒性能測定氧指數(shù)法)和GB/T 13488-1992《橡膠燃燒
性能測定垂直燃燒法)。
本標準與GB/T 10707-1989《橡膠燃燒性能測定氧指數(shù)法》和GB/T 13488-1992《橡膠燃燒性
能測定垂直燃燒法》相比主要的技術性差異如下:
一增加“3術語和定義"一章;
---5.4.3中燈口與試樣下端的間距由原來的10mm調整為10 mm±1mm;5.4.3.5.4.4施加火
焰時間由10s調整為 10 s±5 s1
一氧指數(shù)法的試樣數(shù)量由至少15個試樣改為“對已知氧指數(shù)值相差在士2范圍內的橡膠材料,
應準備15個試樣;對未知氧指數(shù)或具有不穩(wěn)定燃燒特性的橡膠材料,準備15個~30個試
樣";
--5.3.1垂直燃燒法試樣尺寸由原來的“長130mm±3mm,寬13.0 mm±0.3 mm,厚
3.0 mm±0.2 mm"改變?yōu)椤伴L130 mm±5 mm,寬13.0mm士0.5 mm,厚3.0mm士
0.25 mm";
--對公式(1)做了修改;
一增添了資料性附錄D的內容。
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B.附錄C和附錄D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橡膠與橡膠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密封制品分技術委員會(SAC/TC35/SC 3)
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西北橡膠塑料研究設計院、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株州時代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測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董曉武、陳晉陽、王進、沈振。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
-GB/T 10707-1989;
GB/T 13488-1992。
橡膠燃燒性能的測定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實驗室環(huán)境下測定橡膠燃燒性能的兩種方法;氧指數(shù)法(方法A)和垂直燃燒法(方
法B).
本標準適用于在實驗室環(huán)境下評定橡膠材料的燃燒性能及阻燃性能,不適用于評定實際使用條件
下橡膠材料的著火危險性。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面,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941-2006橡膠物理試驗方法試樣制備和調節(jié)通用程序(ISO 23529:2004.IDT)
GB/T 3863
工業(yè)用氧
GB/T 3864
工業(yè)氮
HG/T 3095
橡膠火焰試驗術語
3術語和定義
HG/T 3095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氧指數(shù)oxygen index
在規(guī)定的試驗條件下,在23℃士2℃的氧和氮混合氣流中,維持橡膠材料燃燒的氧濃度(用體
積分數(shù)表示)。
4 方法A-氧指數(shù)法
4.1試驗原理
試樣垂直地支撐在一個透明的燃燒筒內,燃燒筒內有向上流動的氧和氮的混合氣體,點燃試樣的上
端,然后觀察燃燒現(xiàn)象,并與規(guī)定的限度值比較燃燒持續(xù)時間或燃燒長度,通過在不同的氧濃度中試
驗,可測得維持材料燃燒的氧濃度。試驗的試樣中要有50%超過規(guī)定的燃燒持續(xù)時間或燃燒
長度。
4.2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見圖1.
4.2.1 燃燒簡,一只能直立于底座之上的耐熱透明玻璃筒,其內徑為75 mm,總高度為450 mm,以保
證筒內的氣流速度為40mm/s±10 mm/s。筒內底座上裝有試樣支架,并有引人氧氮混合氣體的導管,
試樣支架的下部應裝一片金屬網。燃燒筒底部應填充直徑為3mm~5mm的玻璃球,填充高度
80mm~100 mm.
注,也可以采用其他尺寸的燃燒筒,但燃燒簡尺寸不同所得出的氧相數(shù)的值可能會有差異,宜在試驗報告中注明。
4.2.2 試樣支架:在燃燒簡軸心位置豎直地夾持試樣的夾子。
4.2.3氣源:氧氣應符合GB/T3863的要求;氮氣應符合GB/T 3864 的要求。
4.2.4氣體測量和控制系統(tǒng):由壓力表、調節(jié)閥、轉子流量計(氧、氮轉子流量計的最小刻度為
0.05L/min)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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